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不断增强师生预防诈骗的辨识能力、自我防范能力和应对能力,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稳定校园。根据重庆市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指挥部《关于积极关注推广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的通知》(渝反诈〔2021〕3号),以及我校前期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安全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发动宣传阵势,形成全员关注、全民关注
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已于2月1日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5大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同步开通“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国家反诈中心官方政务号已于2月1日正式上线,请发动本单位师生员工,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政务号,并积极观看、转发相关视频,推广到每个人、每个群体,尤其是大学生、离退休职工、财会人员等易受骗特殊群体,全力扩大宣传防范覆盖面,提高宣传防范触达率。各单位在收到此通知后迅速行动起来,真正形成全员关注、全民关注。官方政务号关注方式为: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ID:gjfzzx96110)、快手(ID:gjfzzx96110)等平台搜索“国家反诈中心”,点击关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结合具体诈骗案例,因地制宜的开展预防诈骗安全教育活动。通过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做好师生预防诈骗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通过开学第一课举办一次防诈骗主题安全教育班会、开展一次防诈骗模拟演练、为学生编发一条防诈骗信息等形式,增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各类诈骗的警惕性,增强骗术鉴别能力,提高学生应对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师生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各单位要加强师生的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把握学生报到、入学教育、重要节假日、购物节等时间节点,开展金融、网络安全宣讲活动,帮助师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对有害信息的甄别、抵制能力。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的作用,协助辅导员做好知识普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发现有网络刷单、大额转账等异常行为的学生及时提醒并第一时间上报年级老师,减少受骗案件的发生,避免电信网络诈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
三、加强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
各学院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要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要加强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教育学生树立文明、科学、理性的消费观。要立足专业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活动,不断深化学风建设,将学生的主要精力引导到学习上。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积极探索校、学生、家三方共同防范电信诈骗的协作机制。
特此通知。